欢迎访问医药调查网!

当前所在:首页 > 政策法规 > 正文

环保法制宣传中心项目调研选题方式

发布时间:2021-07-19    来源 : 本网   作者:佚名

  环保法制宣传中心全称为政讯通·环保法制宣传中心,是以“政讯通·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”为主导,兼具政讯通·环保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·环保资讯发布联盟功能,同时集环保普法宣传、法制调研、舆情监测和环保信息化服务于一体的信息应用中心。拥有涉及环保调研类、环保政务资讯类、环保法制宣传类、政策法规类、舆情监测类、互动应用类、政策法规类等独立网站资源200个,有各行各业数十年践行经验的管理团队和熟悉调研工作、法制工作、舆情监测工作、学术工作及党政机关的专家学者参谋团队。接下来,给大家介绍一下环保法制宣传中心项目调研选题方式。

  环保法制宣传中心调研选题申报方式有两种,一种是在网上申报,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。另一种是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,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,调研时间、调研人员姓名、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、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。那么网上选题是如何申报呢?

  (1)调研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选题(案例)优先制,即谁首先申报专项调研选题,谁就对该项调研工作具有主导权,总部及其他部门都处于被动服务状态,并不得干预正常调研工作。选题事件所属地应在申报选题人的工作区域内,但不受机构区域限制,跨自身区域者属违规行为。

  (2)在指定工作区域内依法开展环保调研工作,兼顾环保资讯采编工作和环保舆情服务,并努力完成好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的调研任务后,可自主申请调研选题,依法开展调研工作。申报的选题必须涉及环保方可进行调研工作。

  (3)在调研工作中,对有典型意义、示范效应和突出问题的环保调研案例。应按相关程序成立专题组、设立相应档案,并持介绍信、核实函、调研函、通联函等相应文件,依法依规开展调研工作。

  (4)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,调研时间、调研人员姓名、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、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。

  (5)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

  如果想了解更多的资讯,请点击以下网站。

  政讯通-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(http://hbyqjc.org.cn/)

  政讯通•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(http://hbfzhc.org.cn/)

  政讯通-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(http://hjbhzl.org.cn/)

  政讯通•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(http://hbzxfb.org.cn/)

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医药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。
北京中农兴业互联网技术研究院主办-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
医药调查网 yydc.org.cn 版权所有。
联系电话:010-57028685,监督电话:18511526897,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
联系邮箱:yiyaozxw@tom.com 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